蓬莱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聚焦申请人权利保障,完善复议案件办理机制,全面提升群众复议体验,大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蓬莱区司法局选调能力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水平高的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目前3名专职人员均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还有1名人员在选聘中;各律师、法律顾问参与重点案件研究,确保人员配备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相适应。定期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通过参加专项培训班、提升学习、观摩庭审、典型案例研讨交流等方式,强化行政复议人员政治淬炼、知识更新、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打造专业化、正规化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二是推动行政复议接待和办案场所规范化。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行政复议中心,落实接待室、听证审理室、调解室、档案室等行政复议办案用房,营造良好的接待服务环境和办案环境,进一步夯实行政复议的工作基础。拓展行政复议接待咨询渠道,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窗口,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捷、规范的服务,切实彰显复议便民、复议为民。三是探索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统一的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将2023年以来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录入系统,通过不断加强数据整合分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听证审理室信息化建设,采用同步录音录像、听证笔录、证据展示等功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
(二)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改革创新。优化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组成,成立区人社局、区自规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委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发挥区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强化对行政执法相关政策的解读以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吸纳在行政法领域具有专业特长以及对行政争议处理具有丰富经验的执业律师担任委员,为案件办理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和实践支撑。落实新行政复议法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的规定,制定繁简分流工作指引,健全“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分流机制。对案情相对简单、群众期盼快速处理的案件落实简易程序办理模式,坚持简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形成速立、速审、速裁模式,实现案件快收快办。对于疑难案件坚持“多管齐下、兼听则明”的办案方针,主动采取听证等方式审理,精审细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常规案件,听取当事人意见,准确把握申请人的急难愁盼,积极破解双方存在的分歧点,推动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三)不断强化高效能行政争议化解优势。一方面将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完善与复议案件较集中部门的沟通对接机制,实现复议案件一案一提示,第一时间落实行政机关内部复核,尽量把争议化解在复议受理前。在案件审理中,通过组织座谈会、化解工作会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同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用复议决定书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利用申请人现场阅卷的契机,进行现场释法说理,帮助申请人理解法律法规,同步化解矛盾。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审理,通过被申请人负责人参加听证,和申请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另一方面健全多渠道解纷机制。持续深化府院联动,蓬莱区政府和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蓬莱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定期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畅通府院常态化沟通渠道,健全行政执法、复议与审判的工作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府院在重要行政决策实施、重大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和重点工作项目推进等方面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通过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衔接配合,进一步把执法司法标准向前延伸。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形成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合力。
三、工作成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明显提升。蓬莱区司法局广泛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内邀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负责人为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讲授行政复议法,对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宣讲,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吸纳力。同时,不断畅通复议渠道,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以来,蓬莱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1件,同比增长137%。
二是案件审理期限大大缩短,高效便民特征凸显。通过简化立案程序、优化审理流程、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等措施,大幅缩短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周期。适用简易程序的16起行政复议案件均在受理后30日内审结,简单的涉企领域案件审理期限缩短一半。在一起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案件中,蓬莱区司法局通过材料快转、案件快调,仅用3个工作日便实现了案件化解,刷新了蓬莱复议案件办理的“最快速度”。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和解,促进案结事了。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审结合”的原则,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成功促使49起行政复议案件达成和解,不仅减轻申请人的诉累,也节约了行政资源,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
通讯员:肖丹 刘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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